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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昨结束 录取8日开始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2009-07-05 08:42:44  [发表评论]

新华报业网讯  截至昨天,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全部结束,7月8日录取工作将正式开始。

  普通类录取日程是: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提前录取专科院校,7月13日-15日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6日-2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2日-26日录取;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5日-9日录取;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17日录取;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8月19日-23日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录取日程是: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3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据了解,我省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生已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体育类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分男女,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任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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