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自2008年9月1日起,我省将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省监察厅、财政厅、物价局、法制办等部门还将联合对全省374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重新清理一遍,凡不是法律法规确定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停收工商“两费”后,预计我省每年可为个体私营业主减少经济担负约9.3亿元。下月起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将开展对停止征收管理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停止征收管理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已经预交的管理费将如数退还。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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