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电 “物价在涨,我们的低保标准也跟着调高了。”
昨天下午,得知我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消息,市区低保户顾家友高兴地说,这回可以稍微改善一下生活了。顾家友家3人参加低保,从本月起,他们每人将得到230元的低保金,全家获得690元的低保补助,比上月一共提高了60元。
今年是我市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后的第一年。为了减少物价上涨对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的影响,我市民政、财政等部门两个月前即着手实施低保标准提标工作,并经市政府同意,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
据了解,我市去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7元,今年按20%的比例确定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从7月1日起,市区(包括亭湖区、盐都区、市开发区)、东台市、大丰市的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10元/人·月,提高到230元/人·月;滨海、响水、阜宁、射阳和建湖5个县的城市低保户由原来的195元/人·月提高到215元/人·月。
各县(市、区)在确定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时,将与实施“一美元计划”相结合,在3至4年内达到2500元/年的要求,今年最低的县(市、区)不得低于110元/人·月。市政府要求各地准确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补尽补,坚决杜绝光提标不补差的人为降低实际补差水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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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元计划”:省委提出用3到5年的时间,按照世界银行提出的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标准,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今年是我市实施“一美元计划”的第一年。
作者:陆辉 戴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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