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许锋
偶然看电视里的对话节目,听到了这样一件事。
东南大学的一位老师买了一辆车,车停在校园里,有一天早上,他发觉车被撞了,当然不是很厉害。但那是一辆新车,伤痕便格外显眼。
但在那道伤痕的旁边,却贴着一张纸条。老师取下来,打开,上面大致写着这样的话:尊敬的老师,昨晚骑自行车路过这里,不小心把您的车刮伤了,我不知道车的主人是谁,但是我会为我的莽撞赔偿您的损失。落款是某系、某班、某某,还有电话号码。
那一刻,这位老师很感动。其实,夜里,没有人看见是谁刮伤了车;即便是看见了,也未必有人关心,未必能认出他来,那名学生完全可以装作没事一般走开。
老师找到了那名学生,说了这样的话:我为有你这样品质的学生而感到骄傲和自豪。老师没有让那位学生赔偿车的损失。
我很感动。这回我不是在写作,而是非得再说一遍,哪怕这个故事已流传很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