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6月1日正式生效的《禁毒法》是我国为适应当前禁毒斗争需要,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它的正式实施,为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了更好地宣传该法,几天来,常州市禁毒委专门组织公、检、法、司、团市委等各禁毒成员单位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进行禁毒宣传。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说,新出台的《禁毒法》与以前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称《禁毒决定》)有很大的不同,出现了许多亮点。
●亮点1:
更科学化、人性化
对于吸毒人员从以往的处罚为主,变为矫治为主,将亲情戒毒和社区戒毒写入条文,由此确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禁毒法》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3年的社区戒毒,只有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仍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戒毒协议的和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仍吸食、注射毒品的,公安机关才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亮点2:
对于吸毒人员不再劳动教养
以前的《禁毒决定》规定,对于吸毒人员,初吸者,由公安机关给予为期6个月的强制戒毒;复吸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给予为期两年的劳动教养。此次改为:初吸者,给予为期两年的社区戒毒;复吸者,才由公安机关给予为期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另外,对于吸毒成瘾的怀孕妇女或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亮点3:
娱乐场所处罚有了法律保障
该法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的;娱乐经营管理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刑事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储蕾 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