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江苏省大丰市万盈镇三合村7组陈兴红在事隔12年之后终于拿到了被告万盈建筑公司给付的13万元的赔偿款。该院本于1998年4月判决陈兴红胜诉,但万盈建筑公司因各种原因以各种理由无力付款。法院先后20多次强制执行。1999年2月至今年4月,只执行2万多元,其余无法执行,当事人为此多次上访。在今年清理积案活动中,执行法官找到万盈建筑公司的一笔债权,卖学校旧房的一笔收入,执行法官找到国资委、财政局、教育局、万盈镇政府等部门,经过多次努力协调,终于使诉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万盈建筑公司一次性还清赔偿款,最终使这件陈年积案彻底执结。
年初以来,大丰法院改变过去执行工作由法院一方唱“独角戏”的老路子,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国资委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实行社会联动,综合治理,形成合力的执行威慑机制。该院区分各类执行积案,对存在地方保护等干预的案件,及时汇报,争取各级、各方支持,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党委政府协助执行等方式,想方设法协调解决。在清理活动中,执行法官发扬吃大苦、耐大劳的精神,大多数积压案件利用夜晚、节假日执行,有的为执结一案,执行法官连续五昼夜蹲点守侯故意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当事人。截至目前,该院已成功执结积案260件,占积案总数的65%。(董正远 姜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