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用补偿换保障”
新华报业网讯
连云港市连云区用建设单位的补偿金“换保障”的办法,在全省最先尝试为“失海渔民”建立社保体系,让4000多名失海渔民成功“洗脚上岸”。
“失海渔民”,是指因海滨城市建设、核电站生产而影响在传统海域捕捞、养殖生产的渔民。连云区负责人介绍,海域所有权归国家,按照法律权属,征用海域跟渔民无关。这与征用农民的土地不同。但是,“靠海吃海”,生活在海边的渔民,有自己的传统渔场与养殖海面。因此,如何保障失海渔民的生活成为全新的民生保障课题。
田湾核电站2006年底投入使用,发电冷却导致周围7公里海域水温上升2摄氏度,渔民无法用海养殖条斑紫菜,“失海渔民”的概念第一次在连云港出现。经过多次谈判,核电公司补偿了6000万元资金。但这笔海域补偿资金怎么用?连云区在无先例可鉴的情况下,参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多方征求渔民和乡村干部意见,按照普惠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用补偿换保障”机制,即除了部分资金用于直接受损渔民的补偿外,大部分资金用于为渔民建立社保基金。在大部分渔民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失海渔民被优先纳入城镇养老保障范畴,并分别制定了不同年龄段的安置补偿办法:年轻渔民一次性缴纳两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发放转产补助费,同时为其缴纳职业技术培训、失业保险金,并推荐就业;对于年龄较大的失海渔民,一次性缴纳10年的养老补助费,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到达退休年龄后直接领取养老金;对已到退休年龄的,每月发给200元生活补助费,并一次性缴纳10年的城镇养老补贴。这一成功的做法,后来被“克隆”到因国际海滨城市建设而整体搬迁的西墅渔村。
“这个政策好啊!等于‘肚子不疼养了两个儿子’。”年近七旬的高公岛渔民惠永林说。4月30日,记者来到这个昔日渔乡采访时了解到,他和老伴今年每月各自领取300.6元的退休金;今后,随着物价上涨,退休金数额还会上调。渔村人第一次感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温暖。
在“以补偿换保障”的同时,连云区还积极探索失海渔民转产转业的路径。他们根据失海渔民的就业愿望,及时制定适合中青年渔民需求的培训方案,先后启动电脑、叉车、电焊、紫菜加工、茶叶制作、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班,培训渔民2000多人次,让1000多人走上了新的岗位。高公岛乡失海渔民刘道喜,去年接受国际劳工组织的SIYB创业培训,带了十几名渔民搞紫菜加工,如今生意兴隆,成为全市的创业标兵。
(程长春 宋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