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本报去年初报道了泰州设立环境违法举报奖的消息。记者近日从泰州市环保局获悉,近一年该市已有32人获得共计2.2万元的奖励。
“我们原计划每年拿出10万元奖励举报者,这只是启动资金,如果有效举报多了,还可拿出更多的钱来。但去年只花掉2.2万元,这说明广大群众的环境举报意识还不够强。而实际上,一些企业的偷排污、超标排污现象还很严重。”泰州市环保局负责人坦言相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市设立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基金,实行一案一奖,每案奖励金额为300-1500元,旨在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踊跃监督排污企业。去年9月,一市民举报位于泰州城郊九龙镇的一家企业往河里排放废水。市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水排放明显超标,当即予以立案查处。该市民因举报真实,获得1000元奖励。
“现在不少企业和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执法人员在场,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不在,他们就会超标排污。”泰州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玉琴认为,发动老百姓积极举报,可以充当环境执法人员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以便及时掌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顾介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