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日前,在南京做生意的肖先生来到记者办公室,拿出几份工程合同,讲述了他和苏北一个小城市规划部门之间涉及70多万元的经济纠葛。他希望媒体介入,帮助他拿回自己的劳动收入。
记者建议,“起诉对方,打官司吧!”没想到,肖先生连连摆手:“不打不打,坚决不打官司!我宁愿把这70万元丢了,也不到当地打官司!”原来,不打官司是源于一再得到的教训。肖先生和他的生意朋友此前已经在当地有过打官司的经历,但是过程大同小异:先是认真准备材料,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时间,最后官司也都打赢了,但结果无一例外,仍是拿不到钱,或者仅能拿到微不足道的一点,还白白赔进去了不少“通路子”的钱。
肖先生介绍说,主要原因是,这些地方法院的效率实在太低,时间赔不起。以前在那里打官司,立案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实在等不及了就去催促,并且“找路子”、“通关系”。直到有一天终于开庭了,被告却又缺席了。法庭审判的结果也是迟迟未宣判。看看干耗不是办法,大家又与相关方面进行了足够的“沟通”,终于开庭宣判原告赢了。由于外地客商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和当地人打官司,是非曲直往往都很分明,但这个“赢得正义”的过程足够漫长,如果没有相当的人力、物力甚至意志去“奉陪”,那么最好不要打官司。“有这个时间泡在那里,不如去跑市场赚回损失!”这是肖先生和朋友们的共识。
即使胜诉了,麻烦也才开始。肖先生介绍说,他的一个朋友赢了官司之后,事情就没了音讯,执行被高高挂起,据说是没有特别的经费。朋友被告知,要想快一点拿到欠款,必须自己去被告活动的场所“蹲守”,然后通知有关部门来“执法”。整个过程就如同一部老爷车,你要是做不到时不时地给它加点油,它就走走停停闹罢工。但经历过这么多的曲折和付出之后,朋友的大部分欠款依然没有追回来。
有了这些教训,肖先生自然视此为畏途,干脆不打官司,不惹事情心不烦。肖先生透露说,难怪当他提到法律的时候,对方一位负责人竟毫无顾忌地说,“那你就去打官司吧!” 记者 燕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