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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下午,省长罗志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通报赴广东考察学习有关情况,听取关于《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的汇报,听取关于贯彻落实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等三项支农政策建议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草案)》。
罗志军通报了江苏党政代表团最近赴广东考察学习的有关情况。他说,这次考察学习活动非常及时,很有意义。我省当前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赴广东学习考察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对照先进,查找差距。学习广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新鲜经验,推动江苏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广东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我省当前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东推动思想解放先行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快人一拍,自主创新能力高出一筹,使江苏的同志深受触动、深受教益、深受启发。通过这次学习考察,要把思想认识上的收获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结合起来,把广东好的经验与推动江苏的发展结合起来,分析差距,制定措施,着力创新思路,着力解决问题。近期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围绕开发区建设,铁路、港口、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自主创新和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继续开展深入的专题学习考察,学广东之长,创江苏之新,进一步加快江苏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
罗志军指出,广东的发展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的认识,这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得越早、抓得越紧、抓得越实,就能够越快打开发展新局面,赢得发展新优势。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发展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不断赢得发展新优势,开创发展新局面。
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的汇报。会议指出,沿海三市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要求,明确规划分解的各项任务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层层分解,件件落实,更好地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推动苏中加快崛起,推动苏北加快振兴。
会议认为,制定实施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等三项支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增加农业收入、加强农业基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政策,加强落实,切实抓好各项资金的征收、筹集和使用管理,确保征足收齐,管严用好,发挥好政策的支农惠农强农作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和《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草案)》。
(陆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