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3%,给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发补贴的政策立马启动。昨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前三月的生活补贴将于月底发放到位,惠及15.33万的困难群众。把生活临时补贴发放和CPI挂钩,在国内尚属首次。
CPI升1%
低保户人均生活支出多10元
经南京市政府的调研分析,南京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上升1%,低保家庭人均新增生活消费支出约10元。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3%时,人均新增生活消费支出30元以上,超过目前城市低保标准的10%,已明显影响到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和心理预期。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5%的时候,物价上涨对低保家庭的生活影响更大。
另据了解,南京市统计局和物价局着手编制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作为运行联动机制的参考。相比于CPI选取700多种监测商品,COLI将只选择两三百种与居民生活联系更紧密的商品进行监测,以期更加贴切地反映物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每年南京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对全年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启动条件
连续3个月CPI涨幅超3%
连续3个月,每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达到或超过3%,即启动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启动的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其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3%及以上的月份,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根据规定,出现两种情况联动机制暂停:(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2)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
具体来说,第一种情况,联动机制启动后几个月CPI时上时下,补贴政策不会随便告停,而是看哪个月涨幅超过3%就补贴哪个月,如1到6月中5月的CPI涨幅低于3%,则5月停发补贴,其他月份照常发放。一旦CPI涨幅连续3个月低于3%,那这个机制就会立即叫停。
第二种情况,联动机制启动后,如遇到某月正好低保标准调整,补贴政策会在这个月自动停止。主管部门则继续监测CPI,如果此后连续3个月涨幅超3%,补贴政策则再行启动。
补贴对象
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据介绍,发放生活补贴对象为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五保户。按照《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进出管理方式,每个季度调整认定一次。
据介绍,目前南京市在册城乡低保户共有14.23万人,农村五保户1.1万人,这一新政的普惠人群在15.33万人。据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3月份在册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人数,预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共900万元,其中低保户850万元。
补贴标准
按两档与低保水平挂钩
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当月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水平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3%且低于5%时,临时补贴标准为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或超过5%时,补贴标准为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2。
也就是说按照目前主城区城市居民低保300元的标准,如果补贴政策启动,CPI涨幅超3%未到5%,低保户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2.5元,而CPI涨幅超过5%时,补贴翻番为每人每月25元。
首次发放
前三月补贴月底到位
据了解,临时生活补贴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筹集。一季度,南京市CPI平均涨幅8.3%,其中,前3个月月度涨幅分别为6.6%、9.4%和8.8%。联动机制已宣告启动,南京市政府决定本月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鲍意华介绍,现有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补贴将通过街道、社区进行发放,在4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由于南京市城乡低保和区县低保水平不同,鲍意华逐一测算出了全市各区域低保户和五保户将拿到的前三个月物价补贴数额(见表)。
低保边缘户
将有一次性补贴政策
对于生活水准略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群体的救助,没有纳入这一联动机制,他们能享受到补助政策么?鲍意华介绍,对于处于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6类困难群体,南京市将继续采用发放一次性临时补贴的方法进行救助。去年南京市对这一人群在年底启动了临时补贴发放,考虑到今年一季度物价涨幅较高,相关部门正在考虑提前对这类人群启动一次性的临时补助。
此外,在必要时,南京市还通过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生活救助水平。
作者:仇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