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太湖新标 严格排查整改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环保局获悉,对照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该市近日确定了250家限期治理企业名单。
太湖地区今年新实施的污染排放限值,是目前全国最为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其中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而纺织染整、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和食品制造(味精和啤酒)6大行业的COD、氨氮、总磷排放限值,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提高了28.3%、66.7%和50%,全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确定的限期治理名单中,包括污水处理厂54家,纺织染整企业113家,化学企业36家,造纸企业2家,钢铁企业3家,电镀企业38家,食品制造企业4家。按照排放的现状来看,化学需氧量一项指标未达到新标准、需要限期治理的企业238家;化学需氧量已经达到新标准、但氨氮和总磷指标尚未达到新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2家。
对限期治理企业,苏州已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组织专人,加强指导。限治期间,给予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或关闭。由于新修订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6月5日实施,届时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因此,各限期治理企业目前都已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改力度,加快了污染治理步伐,力争在限期内提前完成治理任务。
(王欣 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