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日前,一个预算达1650万元的电力电缆项目,因为丹阳市检察院预防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改变了招标方式,不仅节约了资金近572万元,而且保证了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去年年底,丹阳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举行电力电缆项目招标会,邀请丹阳检察院预防部门参与程序监督。按约定,该项目由施工方负责招标,但由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少,价格畸高。参与监督的检察院说施工方有向供货方索要20%回扣的情况时,为预防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遂及时向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提出建议,改变招标方式。指挥部考虑到铜材价格上涨,而工程进度又急需电缆,便采纳了我院建议,改由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中心接受项目申报后,及时在丹阳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了采购信息,最大限度地吸引供应商参与。最终开标时,共有六家单位参与了投标,在镇江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五位评委对投标资格进行初审时,有两家单位因注册资金达不到要求而被废标。在丹阳市纪委执法室、检察院预防部门和市审计局的现场监督下,经过五名专家与这四家单位多轮谈判,进行了最终报价。通过对各家投标单位资质、服务、价格等因素的综合评价,根据在质量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最后确定由报价最低的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1078万元,比项目预算价少了572万元,节支率达34.7%,实现了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毛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