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今年的清明节首次被列为法定假日,与周末相连形成了一个小“黄金周”。然而,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借着黄金周打工的大学生们,虽然辛苦有加,每天的报酬却没能达到南京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更谈不上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了。
“每天工作近8个小时,收入只有30元,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资。”昨天上午,在珠江路为某电子产品大卖场发放宣传单的严同学告诉记者。她是仙林大学城里一名大一学生,她说来打工挣钱是想为自己买一些四级考试的资料。她皱着眉头告诉记者说:“辛苦我倒是不怕,就是工资实在是太少了,一天只有30多元的工资,我从仙林坐车来回就要花掉接近8块钱,而为了找这份工作,还付了70块钱中介费。”
在新街口一家商场做宣传的王同学告诉记者,“中介的宣传不能全信,宣传称日工资超过40块钱,但交了中介费后,最后大多数人只得到30到35元一天的工作。”
当记者告诉这些打工的大学生们,按照南京的相关规定,最低小时工资不应低于7.2元,以她每天工作8个小时计算,至少应该得到57元的报酬时,她们大多表示并不清楚这样的规定。“只要能按时发放就行。”这是不少打工学生们的愿望。
专家提醒打工学生,应当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与用人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一旦与用人方发生争议,应在60日内向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实习生 郭靖宇 记者 梅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