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从泰州市环保部门获悉,该市按照国家政策对高耗能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后已取得显著成效。在淘汰高耗能落后产业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截至今年2月底,该市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的企业与4年前相比,已减少了7成。
2004年,泰州市共有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企业22家。当年该市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行业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限制类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2元,淘汰类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5元。2006年,又将黄磷、锌冶炼2个行业列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之内。2007年7月起,再次提高差别电价的标准,将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05元,淘汰类企业用电加价标准更是提高至每千瓦时0.20元。
据悉,差别电价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淘汰类、限制类高耗能企业的关停或转产,到2007年该市还剩此类企业18家,目前正常生产的只有7家,其余11家企业中,2家已注销,4家间断用电,1家已转产执行非差别电价,4家停产。
作者:邰宣 刘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