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从4月1日,位于南京江东北路的永嘉年华小区,开发商突然要把地下车位拿出来卖,一律不出租。不少业主因为汽车无法正常停放,一直到昨天,业主们愤怒地用车将小区的大门堵住。
业主:开发商侵犯我们的权利
昨天上午,当记者来到该小区时,轿车堵门现象仍然存在,只见通往地下车库的两道栏杆均处在禁止通行状态。大门口的保安说最近业主与开发商为地下车库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天天有110民警来协调。
“我们以前在地下室停车停得好好的,现在开发商突然提出不让放了,要把车位拿出来以30万元卖出去,谁买得起啊?”业主们气愤地说,大家房子都买2年了,现在开发商却变卦了,要把车位拿出来卖,太不厚道了。
据了解,该小区共有359家住户,但车位相对比较紧张———地下车位仅70多个,地面上也仅够停放三四十辆车。“开发商只是作了公告,并没有召集业主开会。这么大的事,哪能单方面说了算?”
开发商:对地下车位有“处置权”和“受益权”
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人说,从今年1月到现在,他们先后三次贴出公告,通知业主他们将出售地下车位,并逐步停止办理停车证。后来在3月1日就要执行新规定进行刷卡停车时,考虑到业主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又给了业主一个月的延长期,没想到业主反应还是这么激烈。目前地下停车场在装修,业主可以不买,今后将车停在地面上,每次收5元钱。
“我们的车位其实是人防工程,谁开发谁受益,所以我们对地下车位有处置权和受益权,无需和业主商量。”对于部分业主对“开发商单方面说了算”的质疑,物管公司的法律顾问张小芳说。
律师:地下车位权利归属一直难定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说,很多开发商在销售地下车位时,其实打了《人民防空法》的“擦边球”。《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而对于去年新出台的《物权法》,其实回避了车位权属的问题,有待更详细的规定。
如果作为人防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按《物权法》使用权应该由所有权人处置,关键问题是该地下车库所有权人是谁一直难定,目前南京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很复杂,开发商和业主出现“扯皮”的现象也很正常。在买房时,应该事先约定好车位的权属,并注意保留相关材料,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作者: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