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为进一步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目标,更好的为弱势群体服务,彻底杜绝借援助案件之名办理有偿案件,灌南县司法局要求在进一步完善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案件质量检查、案件归档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将严格做到“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受援人的真实性。援助案件在申请时,除特殊情况外,应由当事人自己向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避免援助人员代为申请行为,确保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
二是为确保援助案件和卷宗质量。从案件档案入手,要求援助人员办完一件援助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交卷,由援助中心验收,不按要求交卷的,或者在办理案件中敷衍了事,对受援人不负责任的,一律作为不合格援助案件。
三是确保援助过程监督。今年重点组织人员对援助案件进行庭审旁听,走访法院、检察院、仲裁庭的承办人员,了解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的情况,确保法律援助的公平正义和实际效果。(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