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淮安今年再次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最高涨幅50%。
该市最新出台的政策规定,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不同年龄段给予不同的保障待遇。达到养老年龄时,按月领取养老金。相比2007年,各年龄段人员的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0%-50%不等,其中养老金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持平。失地农民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办理,“刚性进保”。该市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提取资金纳入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账户。此外,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就业政策扶持。
(蔡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