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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江苏省新沂市法院日前出台了《庭审纪律处分办法》,对法官不按时开庭,不按规定着装,庭审中接听电话、抽烟等不规范行为亮“红灯”。
据介绍,为严肃法庭纪律,新沂法院规定:合议庭成员开庭前或休
庭后,不准向当事人敬烟或接受当事人敬烟,准时出庭,不能迟到、早退,不随意出入法庭,不准接听电话。
法院还规定合议庭成员不参加案件审理或中途退庭的,将在全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庭审中坐姿不端正、打瞌睡、闭目养神、吸烟的,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被认定为错案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经一次处分后仍不改正的,将调离审判工作岗位直至免去审判职务。
据悉,法院将组成庭审评查小组,对开庭情况进行评查,制定包括评查时间、评查地点、评查案件信息、被评查人等情况的评查一览表。庭审评查小组全程观看审判员开庭情况,从庭审着装、庭审语言、举止、庭审技巧、使用法槌等方面对审判员进行评查。待开完庭后,当场将评查结果反馈给开庭人员,并由审判监督庭负责落实评查反馈的建议和意见。(记者
王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