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扬州25日电今天,赛特酒店有限公司用杭州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在扬州实现了工商注册,不需再回美国办理公证、认证等手续。据悉,这是2007年12月份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签署有关协议后,首家受益该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
2007年12月,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联合签署了《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被称之为“长三角工商一号、二号文件”。江苏省工商部门根据此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长三角地区再投资,只需凭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主体资格证明,就可直接进行新的注册登记申请,无需再办公证、认证等手续。
美国苹果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该政策的首个受益者。近日,该集团打算在江苏投资1800万美元成立“扬州赛特酒店有限公司”,按以往规定程序,注册需提交合法主体资格证件、美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主体资格公证书和我国驻美使领馆出具的认证书共3份文件。而扬州工商部门只要求美国苹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杭州工商局的证明文件,即办理了“扬州赛特酒店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扬州赛特酒店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手续的简化,帮他们节省了往返及公证、认证费用4000多美元,更主要的节省了往返美国、中国的时间。
(陈仁云樊万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