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日前,金湖县供销社出台了三条措施加大对“农家店”食品进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民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不定期的进行专项检查监督。金湖县供销社根据食品消费的不同季节组织60多人积极配合该县工商、质监、食品监督、卫生等部门深入全县131家生活超市镇村“农家店”对其食品进行检查。检查进货台帐,售货台帐。检查超市架上的食品质量和卫生指标。日前,在检查中发现三起快要到质量保证期的食品,该社检查组督促店主将此食品下柜并当场进行了处理。
二是,信息员日常监督。为建立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金湖县供销社在农村聘请了120多名农民担任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监督信息员。这些监督员每天将深入到所划分监督的“农家店”进行食品消费安全监督。三是舆论监督。该社聘请了新闻舆论监督员。舆论监督员在接到群众举报时,及时对非法食品进行曝光,督促其他农家店依法销售安全食品。(滕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