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南通幸福乡某村发生一起意外死亡纠纷,该村调处中心全力以赴,24小时内成功调处。
3月11日上午8点,死者的死亡补偿款已全部兑现。
是日晚9时许,幸福乡某村林某打电话给同村进某,称进某白天说他的坏话,双方在电话里吵了起来,林放下电话赶到进家,双方又吵了起来,继而动手厮打。进的母亲王某见状,就喝住双方不要动手,双方未听劝阻,仍打缠在一起。此时,王突然倒地,口吐白沫而死。110接警后,港闸公安分局、幸福派出所启动了刑事侦查程序,经法医检查,王某无外伤,属意外死亡。死者家属对法医的检查结论有异议,但又拒绝对死者解剖检查,矛盾又开始激化。
公安机关根据公调对接的要求,立即通知幸福乡调处中心介入调处。调处中心派出资深调解员陈云华同志担任首席调解员,在召集双方代表谈判时,双方都很激动,大有剑拔弩张之势。陈云华在劝说双方平静下来后,向双方通报了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和相关结论,并就本纠纷发生的原因和后果,当事人在纠纷中应承担的责任一一进行了剖析,同时宣传我国《刑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听后,频频点头,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过近3个小时的艰辛调解工作,当晚8点,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至此,一起意外死亡纠纷得以圆满调解。
(单时炎、周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