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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本月起,扬州市启动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预登记,经预登记成功的家庭可优先获得住房保障。
凡具有市区户口5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扬州居民,均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报,并需据实填报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现有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情况。这些信息经核实后,将在房管部门存档,作为今后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依据。因低收入家庭分布广且分散,该市鼓励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并明确2008年度原则上只向经预登记的家庭提供保障。(张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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