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4日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考核,经公示合格后将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据悉,全国仅有三个开发区有望获得首批命名。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基本创建要求包括三条:一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二是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三是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论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春燕 周铮 仲勋 生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