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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下关区人大常委会2月29日上午向区法院提请任命的马岚等30名候选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至此,南京市首批“海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
据介绍,尽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既可以由组织推荐,也可以由公民自荐,但实践中法院系统仍一直沿用组织推荐方式。2007年11月以来,下关法院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方式,经过三轮严格考核,层层筛选,选取了30名具备“六有”条件(有热情、有认知、有声誉、有能力、有时间、有精力)的候选人。
30名新任陪审员中,有省市劳模、大学教师、现役军人、医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也有普通职员、工人、社区工作者。
(沈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