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领导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会议上要求 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新华报业网讯
2月25日,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到会讲话。他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编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努力在科学发展道路上继续走在全国前面。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要求,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今年底编制完成。赵克志指出,谋划空间发展、规范空间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关系江苏长远发展的重大机遇。
赵克志要求,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集约开发、尊重自然、城乡统筹、陆海统筹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以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在空间上的合理均衡分布为要求,引导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国土空间协调发展新格局。在具体规划编制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几个问题,一是科学评价国土空间状况。二是合理划分主体功能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的划分,以县(市)为空间单元,禁止开发区域的划分按照法定范围或者自然边界确定。合理划分主体功能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国土开发强度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应确定为优化开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应该确定为重点开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的区域,关系全省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区域,应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区域,自然确定为禁止开发区域。要根据自身实际,客观分析、准确定位主体功能,切忌盲目攀比。三是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在财政、政府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管理、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别化和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引导和规范开发行为。四是正确处理与其他规划的关系。主体功能区编制要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为规划参考,同时为其他相关规划的编制提出方向性、指导性和约束性要求。
赵克志强调,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省今年一项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研究分析,落实各自职责和任务,确保年底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会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做了辅导报告。 (宋晓华 邵生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