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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15日发布通知称,北京市民去深圳、珠海经济特区,不必再办理边境通行证。据悉,在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中,北京市公安局取消了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事项。就不必再办理边境通行证了。这一消息引起众多读者的关注,我省是否也同步执行相类似的政策?记者就此作了专门的采访。
边境通行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前往我国边境地区活动的公民审批发放的一种许可证明。在我国,需要持边境通行证才能前往的地区分布于黑龙江、新疆、西藏、广东等八个省及自治区。
记者从武警江苏边防总队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我省目前暂未与北京同步实行新的边境通行证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除60周岁以上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直接凭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外,凡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有正当事由前往边境管理区的,都需申请办理边境通行证。申请办理边境通行证,通常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单位介绍信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边境证签证点申请即可,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边境通行证》,必须由持证人偕行。
而一位旅行社内部人士透露,这八个省份及自治区中,广东省境内的深圳和珠海两个经济特区对于边境通行证的审查相对宽松一些。一般内地的居民,只要随身带有个人身份证就可以,不会作特别的要求。而其余地区仍执行较为严谨的边境通行核准制度。
据悉,我国目前需持边境通行证的地区分别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云南省文山自治州;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朱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