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为了答谢员工和客户,南京一家公司于1月初,在一家酒店订了17桌酒席,可是就在距离开席还有4天的时候,饭店突然告知酒席不能做了,订餐人陈先生深陷麻烦之中。昨天,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8年第一件因为饭店爽约的消费投诉,同时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订年夜饭的时候也要小心签约。
“商家不仅要返还定金而且还要进行双倍赔偿。”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宋振华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饭店存在明显的违约责任,因此作为饭店要对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按照饭店所收取的500元定金标准,商家要进行双倍赔偿。同时宋振华指出,除了要进行定金双倍赔偿的责任外,商家还必须对订餐者造成的连带损失进行赔偿,例如订餐者可能将面临年会无处可办的局面,带来商业方面的损失,这些消费者都可以举证要求饭店赔偿。
此外,宋振华提醒消费者在订餐时须和商家签订书面订餐合同,写明桌数、酒席位置、开席和结束时间、饭菜质量、收费标准、支付定金情况及违约如何赔偿等内容,最好写清有无服务费、开瓶费等附加费用,一旦出现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付。
(陈 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