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2日在扬州市纪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春节临近,该市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提出了廉洁过年“十不许”的规定,并请媒体进行监督。
“十不许”规定主要包括: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到下级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不许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不许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不许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许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许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相互宴请和馈赠以及索要、低价购买、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土特产或其它礼品;不许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据悉,扬州已组织多个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违者将受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纪办 季莲 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