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日前,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金湖食品药品监督局、金湖工商局等组织60多名干部职工深入到该县183家“农家店”检查食品的安全消费情况。这是金湖县有关部门为确保春节期间农民买到称心如意的年货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春节临近,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金湖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采取三条措施确保农民春节期间买到称心如意的年货。首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连日来,该县有关部门对查处的不合格年货和即将到期的年货食品进行了处理。其次,对年货进行日常质量检查监督。自1月1日起到3月底,该社组织22个基层社的的20多名同志每天对各自所属的“农家店”的进货和销售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再次,宣传法规,聘请监督员实行全方位监督。连日来,该县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7个村183家“农家店”向店主和销售人员面对面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此来提高农民维权意识。该县还常年聘请100多名农民食品安全监督员,监督食品的销售。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将及时处理,追回问题食品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滕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