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昨日,保监会发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因发生疫病需要扑杀的,除由财政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外,与保险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只要投保人持有能繁母猪有效保单和政府扑杀能繁母猪补贴证明,保险公司应对差额部分进行赔付。
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农业保险部有关人士介绍说,《通知》的这一规定对农户是个利好消息。因为根据以往的规定,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如果是因为出现疫病被政府扑杀的,在保险条款属于免责范围,只能得到财政的补助。而《通知》的规定,则意味着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农户除了财政补助,还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一块赔付。(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