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近年来,涉及土地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江苏省大丰市法院对农村此类案件标的特殊,当事人对立情绪大,审、执难度大、纠纷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四到位”多措并举,妥善化解矛盾。去年,该院所审结的39起涉及土地纠纷案件中调解结案36件。未发生一起上访、缠诉等事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秩序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较大贡献。
一是立案环节释明“到位”。对诉到法院的土地纠纷,认真审查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对属于土地管理法规定应由政府部门处理的案件,不是简单地不予受理,而是认真仔细地向当事人讲明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反映处理。
二是案件审理调解“到位”。对土地纠纷案件,法官亲自深入案发现场,查清纠纷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缓解对立情绪。把纠纷在判决前化解。目前该院此类案件的调解率达92%。
三是严格执法力度“到位”。对诉讼中出现的抢种或抢用土地、损害土地上附属物等妨碍诉讼秩序或者结案后拒不履行法院裁判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四是矛盾解决回访“到位”。为防止纠纷反复,该院坚持回访制度,承办人员深入基层到事发地回访,主动回访纠纷有无解决,善后问题有无落实,有无新的矛盾苗头,对矛盾尚未彻底解决的,及时协调及时处理,有效地减少此类案件的申诉率、上访率。该院还注重总结共性问题,对发现的涉及土地承包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则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指导政府、镇、村工作,以便多渠道化解矛盾。(董正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