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2008年1月起,昆山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按照新标准,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可达4200元,这一数字已超过4000元的2006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
据介绍,从1998年开始,昆山市已连续6次上调低保标准。2007年,昆山市的低保标准提高至城市居民每人每月320元,农村村民每人每月240元,在全省率先达到联合国规定的每人每天1美元的国际贫困线标准。
而最新一次调整后,城乡居民统一采取一个低保标准。据悉,昆山还将统一城乡低保操作程序、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和低保管理方式。
(杨报平 周 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