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2007年,金湖县民生帮扶“九大工程”得到很好落实。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城市人口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县属场圃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分散居住的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帮扶440名“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206人,对3340名失地农民进行土地换社保,发放特困生资助金450万元,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793万元,建设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32万平方米,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50万元、廉租房补贴11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4件,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朱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