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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在即,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慰问金将于近期一次性发放。昨天,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金申领、特困家庭申报手续,否则无法享受今年的春节慰问金。
该负责人对记者解释说,从今年开始,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时间调整为每月3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因此,符合春节慰问金享受条件的人员,尤其要注意手续办理时间较去年有所不同。
根据规定,2008年2月6日前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手续,且享受2008年2月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都属于慰问对象,但定期申领、首次申领及特困申报的手续要求各不相同。
其中,本月应办理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手续的,需于本月25日前(含25日)携带《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证》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完手续,他们的慰问金将和2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并提前至2月1日发放;2008年2月5日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失业保险金享受条件的失业人员,需于2月3日至5日凭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其慰问金将与3月份的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
慰问对象中的两类特困家庭将享受特困慰问。一类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癌症、尿毒症、肾移植等重病,且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5日在治疗期内的。这类家庭办理申报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有:申领者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医疗定点医院为患者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患者为失业人员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还应提供其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一类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为残疾一级或二级的。这类家庭需提供:申领者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证》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审核贴花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者为失业人员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还应提供其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两类特困慰问对象不重复享受。符合特困慰问条件的失业人员需于2月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困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