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1月2日,南京市政府发布新闻,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走访慰问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劳模、贫困残疾人,共计发放慰问、救助及补助金约1.27亿元,受惠人群40多万人。
其中,对16个行业中进入行业托管的1.5万名职工,每人发放一次性补助资金400元;对20家停产或半停产、负债率高的市属困难企业每家发放5万元慰问金;对30户劳动关系仍在原企业、离岗的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病残”困难职工家庭,每户发放1000元慰问金。
2008年2月7日前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手续且享受2008年2月失业保险金的2.9万失业人员,每人补助300元;8000户因病因灾或其它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家庭,每户慰问800元;对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孤身且无子女的310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每人慰问400元;2008年1月底前因公致残、等级达到1—4级的工伤人员,每人慰问400元;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的15名百岁老人每人慰问1000元。
原10城区城市低保对象按户补助,1人户补助标准由去年的300元提高为400元,2人户由500元提高为600元,3人及3人以上户由600元提高为800元。其它区县的城镇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春节补助标准,由2007年每户不低于200元调整为300元。
此外,对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特定救济对象、低保边缘户等均有慰问、补助。 (俞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