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在南京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探访发现
新华报业网讯
依然是熙熙攘攘、交易频繁,昨天是南京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200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面对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求职者和招聘者的心态都有微妙的变化。一位职介所长说,签约、工时和保险,是交易双方博弈的焦点。 劳动合同法已见“生效”
统计看,私营小企业、个体户签约率较差。职介所陈所长认为,劳动合同对劳资双方都有约束,这就产生了谁有利,谁主张签约。如当前招工难的缝纫工、车工、电子操作工等岗位,老板恨不得与民工签约5年,以拴住职工。而小餐饮、小服务业等,因用工不规范,老板则不愿签约。民工小项有次在一家火锅店打工,老板要他一天上12小时班,工资虽高但人吃不消,只好辞职。据介绍,餐饮服务业普遍工作超时,老板不与职工签约,避免了将日工作12小时的约定,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书上。陈所长说,合同法的宣传,在招聘中的促进作用是明显的,现在老板用工会时时对照劳动合同法,谨慎起来;与民工签约的企业也多起来。
老板愿给民工加班费了
“每周单休、日工作8小时、月薪900元、包吃住”,市场内,这样的招工简章在变化。鸿昌职介所赵所长分析说,国家规定是周双休,以上招工简章,老板少付了职工8小时加班费。合同法生效后,职工以此告老板,一告一个准。所以老板也在学习法,也在变。如老板会将900元工资和包吃住的400元开支,细分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工资等。这样对双方都明明白白。
企业超时加班,这是民工最反感的。赵所长认为,以前民工与老板谈工资,往往谈月薪多少,工作时间多少,表面上看老板给的工资,大于南京市月薪85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按实际工时算,很多民工的工资低于这个标准。劳动合同法生效,合同书对工时有规范化约定,这可以杜绝老板的“花头经”;也减少企业随意安排职工加班。 (王卫庭) 又讯《劳动合同法》明天开始正式实施。昨天,西祠“第三只眼”的律师带着80本《你和老板谁是弱者》,赠送给安德门民工市场内的老板、求职者,教他们如何运用《劳动合同法》。律师们在书中用了20多个故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教会“老板要学会合法用工,民工要学会维权”。 (黄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