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已经在南京某机械厂锻造车间机床工作4年的刘某今年才30多岁,一个月前,正在工作的刘某突然发现自己什么都听不见了,到医院一检查才知道是听力受到严重损伤,导致出现暂时性耳聋,如果不及时治理很可能因此失去听力。不想,当怀疑自己患上职业病的刘某在进行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医院方所必须的用人单位相关证明被该机械厂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获悉,最近两个月,该所已经连续接到3起有关职业病方面的投诉,除刘某外,还有两位市民是因长期接触化工原料,怀疑患上慢性苯中毒在鉴定过程中遭遇同样困难的投诉。由于职业病鉴定只能去国家指定的相关医院,医院在进行诊断后还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危害调查和评价等方面的资料,但所在企业均千方百计寻找各种借口推诿、拒绝,直接导致职业病的诊断程序无法进行。
对此,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主任王金敖表示:在以前查处的相关职业病事件中曾发现,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将因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如果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卫生行政部门除责令限期改正外还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悉,我省目前已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凡遇到类似情况,市民均可致电025-83231006举报投诉。
作者:金敖陈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