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从南京市总工会获悉,2008年特困职工档案即将开建。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说,建档的具体标准为,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高于低保标准的10%之间。从2007年8月1日开始,南京原十个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为300元,江宁、江浦城镇居民为260元,六合、高淳、溧水城镇居民为220元,如市区家庭人均收入在300-330元即符合该标准。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本人因病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或主要家庭成员丧失就业能力。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市总工会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系列活动也已展开。市总工会今年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为250万元。市总工会还将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队,设立两部讨薪专用电话,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工会工作人员还将上门慰问困难农民工、血透治疗特困职工、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等。
(晓东
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