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金发碧眼,总是展现出迷人的微笑,身高明显高于同年龄的中国女孩。第一眼看到凯特(Kate),记者并未感到惊奇,因为凯特就是一个普通的外国女孩,让记者感到惊奇得是,与其他来中国进修或工作的外国青年不一样,凯特选择的职业方向不是语言,也不是高新尖技术,而是和南京市民息息相关的一个新名词:人民调解员。
因观念不同而来
27岁的凯特来自南非,拥有英国血统。刚刚从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她为何会选择人民调解员作为自己今后的发展方向么?据凯特介绍,在上大学时,她从老师的嘴里知道了“调解”这个词。起初她完全不了解为什么要“调解”,因为在西方人的概念中,一旦有了矛盾,应该去法院解决。通过老师的讲解,凯特大概了解到,相对于诉讼,“调解”拥有可以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快速化解当事人矛盾等优点,但“调解”到底是什么样子,凯特仍没有实际印象,于是这个喜欢“理论联系实际”的外国女孩决定深入基层看一看,学一学。
宁海路司法所所长薛涛告诉记者,当初南京大学的老师与他联系时,他还直犯嘀咕:“外国人想学习调解,我们欢迎,但大家怎么交流呢?”但当薛所长与凯特见面后,他的小顾虑一下就消除了,原来凯特早就在金陵中学兼职教英文,普通话相当标准,于是凯特于一个星期前在鼓楼区司法局宁海路司法所正式“上岗”了。
透过现象看本质
没几天,凯特就遇到了她“上任”以来的第一桩案件。老父亲突然去世,亲戚在整理遗物时才知道,老父亲早在生前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其第二任妻子的女儿。而老父亲与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儿子由于先天智障,从小就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也没有任何收入。无奈之下,智障儿的长辈向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提起法律援助。辖区内的宁海路司法所也同时开始履行调解职能。
按照凯特的看法,本起纠纷应无法调解,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在处置财产时应充分考虑没有生活能力残疾子女的利益不受侵犯,在本案中,老父亲将唯一的房产过户给他人,其死后智障儿子的生活成了难题,因此显然房产应有部分属于智障儿子。既然要向对方要回部分房产,自然要打官司。没想到薛所长一句话就问倒了凯特:“就算智障儿子拿回一半房产,但房子卖不掉,还是没法解决他的生存问题,即便对方也同意卖或出租,也需要时间,那这段时间智障儿子又怎么办呢?”
在薛所长的指导下,凯特明白了,本起纠纷看起来是为了房子,可实际是为了尽快解决智障儿子的生存问题。在司法所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智障儿子不再主张房屋产权,由老父亲的第二任妻子每月支付500元作为智障儿子的生活费用直至智障儿子去世;如果老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去世,则由其女儿继续支付生活费,以此类推。调解协议签订后,纠纷双方都给司法局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调解带来的如此完美的处理结果让凯特既惊讶又兴奋。
“愿意花很多年学调解”
凯特告诉记者,在西方人的观念中,任何问题都可以用打官司来解决,但实际的结果却是,官司确实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但矛盾双方也从此结下了积怨,父母和子女,兄弟、夫妻之间打官司后老死不相来往的例子比比皆是,凯特认为这是人性的悲哀。
让凯特感到非常神奇得是,在南京,他看到一些当初发生纠纷时,吵架甚至打架成了仇人一般的纠纷双方,在经过司法调解后,又能和好如初,再见面时能够笑脸相迎。经过思考,凯特认识到,法院解决得就是该案件涉及的纠纷,而调解大多透过纠纷背后挖掘纠纷双方深层次的矛盾或需求:“法官不会听当事人诉苦,但人民调解员会听。”于是,凯特愈发感觉到调解的巨大魅力,她意识到和法院一样,调解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我愿意花很多年学调解。”在采访中,凯特多次用这样一句话描述她“扎根基层,与南京市民零距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