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年底这些天里,碰到企业突击大规模裁员怎么办?记者昨日获悉,市劳动保障部门、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日前组织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就如何发现、纠正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企业可能出现的集中裁员行为进行了协商。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殷民表示:目前,南京的企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大规模裁员:一是濒临破产的,二是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的。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或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5%,必须向劳动部门报告审批。
A.两种情况裁员获批准
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或5%须报批
除了对所有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对于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南京市劳动部门还进行批量和年度总量控制。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殷民介绍说,企业一次性裁员人数超过50人或者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及当年计划内连续裁减人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10%的,都需要向劳动部门进行报告审批。
裁员单位需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方案及报告;企业工会意见,职代会(职工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的裁减人员决议;企业支付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等有关费用的资金准备情况等材料。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近期以来对于收到的企业“裁员报告”都进行“严格审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批。
殷民强调说,目前南京的企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大规模裁员:一是企业濒临破产的,二是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的。除此之外,劳动部门都不会予以批准。
B.劳动关系三方协调
三方联动应对企业突击大规模裁员
记者昨日了解到,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南京市总工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日前组织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就如何发现、纠正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企业可能出现的规避行为进行了协商。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还专门成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办公室”。
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鲁健告诉记者:“如果出现年底突击裁员,工会出面调解义不容辞。”鲁健透露,今年9月以来,南京市总工会、区县工会,以及产业工会都接到了职工反映的大规模裁员案件,市总工会直接介入并成功调解了两起大规模裁员案件,使职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记者从南京市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了解到,从今年9月份开始,协会已经组织了多次《劳动合同法》研讨班,召集企业家一起学习劳动合同法。
C.被裁人员享有的权益
重新招人应优先录用按工作年限拿补偿金
6个月内重新招人优先录用被裁人员
按规定,企业与被裁人员解除合同时,须缴清欠缴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在解除合同后30日内为被裁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并为其办理档案转移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被裁人员可持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
此外,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南京劳动部门规定:企业裁员6个月内要重新招人的,在同等技术条件下,必须优先从尚未就业的本企业被裁人员中录用。
工作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D.6类人企业不能随便裁
非本人自愿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鉴定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六级及其以上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配偶)、残疾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5、夫妻双方在同一企业的,只允许裁减一人;
6、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裁减的人员。
-新闻链接
广州全面叫停单方面大规模裁员
12月16日,广州市劳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在12月31日前,除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符合规模性裁员条件的,其余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得以其他借口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企业的裁员行为符合规定条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内累计裁员20人以上,以及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用人单位除履行现行《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外,还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新快报)
上海严密监控企业“集体大辞工”
上周,一家企业到上海闸北区职介所,要求在12月底前,办理1200多名员工的集体退工手续,职介所担心这是企业想规避《劳动合同法》在“搞鬼”,于是让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助进行调查。监察人员随后发现这家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并不需要大规模裁员。而企业也承认,赶在年底退工就是为了规避责任。监察部门随后与区总工会进行外部联动,由总工会代表员工利益与企业进行协商,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则从执法角度,纠正企业对新法的各种曲解和误读,这家企业最后同意不再辞退老员工。(东视新闻)
-相关新闻
劳务派遣工也要找“娘家”
昨天,江苏省总工会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在布置明年工作任务中,把协助政府依法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劳务派遣等用工行为作为了工作重点。
江苏省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一方面,劳务派遣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就业,另一方面也带来很多问题,比如派遣工即使知道自己工资被克扣了,“单打独斗”地维权也比较难。劳务派遣单位由于将职工都派出去了,职工很分散,很少有组建工会的,而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一般也不被允许参加单位的工会。对于这种尴尬的局面,省总工会明年将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契机,探索推进工会组织向劳务派遣公司延伸,最大限度地把劳务派遣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此外,《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省总工会也会积极指导、帮助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加入工会,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