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无锡市为确保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企业搬迁调整,将对未按计划搬迁的企业实施“倒逼”。
措施包括:对列入调整范围未按计划搬迁的企业,将根据不同的搬迁时段采取制约措施,如未按2007年年底前落实收购主体并纳入搬迁调整计划要求的,实行取消或暂停企业享受的各类优惠政策、严格控制信贷规模等措施;对未按2008年6月30日前落实承接地并签订收购协议等计划要求的,从水、电、气、资金等要素资源供给上给予限制;对未按2009年6月30日前建成新厂并实施老厂搬迁要求的,取消停产停工损失补偿,停止享受相关建设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