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苏州高新区承担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从而成为全国首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我区积极推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规范企业标准化管理,加强资源平台建设,探索高新区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此项试点工作实施期为三年,到2010年10月全面完成。
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使全区标准覆盖率达到90%;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使全区在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100%;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使全区综合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0%,COD排放量下降28.23%。(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