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11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京市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对无牌燃油助力车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
1994年、1996年,南京市两次核发燃油助力车牌证,此后一直未再新增助力车号牌,全市目前拥有有牌车40199辆。但是,因燃油助力车无需持有驾驶证驾驶,车辆无需年检、办理保险,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对无牌燃油助力车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只能参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非机动车的下限处罚额度,罚款20元进行处理,致使无牌车数量急剧增加,且多数驾驶人肆意闯红灯、高速行驶、骑行快车道、违章带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广大市民纷纷反映这损害了南京市文明城市形象,希望依法严惩。
(俞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