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11月23日,扬州维扬区法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首次成功调解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被告当事人被减轻刑罚。
2005年11月,天津游客安某与朋友柏某、嵇某在扬州丰乐社区某饭店就餐时,发现盐水虾中有一只死苍蝇,于是和店家理论,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安某、柏某和嵇某均受轻伤。
今年9月,维扬区法院受理该案,委托丰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丰乐社区调委会多次劝导,最终促成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被告人方某、谢某一次性赔偿12万元后,受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庭对被告从轻处罚。维扬区人民法院依据调解协议,一审对被告人方某、谢某分别作出了缓刑判决。 (郭玉家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