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镇江市13日起在市区多家事业单位试点启用公务卡结算,明年1月1日起在全市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开,遏制公款“乱支出”。
据了解,镇江此次推广的“公务卡”由“单位卡”和“个人卡”组成。“单位卡”不能透支,也不能提现金,只是在产生公务费用后,用于向“个人卡”划转资金。而机关工作人员每人都拥有一张“个人卡”,按各自职级授予不同的用款额度,最高可透支5万元;公务人员因公出差或外出采购时所发生的差旅、招待等所有费用,今后均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事后凭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由单位和财务部门联合对公务卡消费动态监管,从源头上堵住了现金支付漏洞。 (聂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