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异军突起:全国网民人数高达1.37亿,占人口总数的10.5%,江苏网民人数达到1027万人,位列全国第三。统计显示,学生网民占了大头,近三分之一。18岁以下网民占27%,再加上18-24岁之间的网民,青少年差不多占了网民人口的一半。网络不仅成为我们文化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本身就成为一种影响文化的力量:对成年人来说,网络已经是深入影响生活的文化环境之一;对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说,它已经是与家庭、学校并列的第三种成长环境。
网络与一代人的性格与品质塑造、思想与情感定型,乃至与国民的精神面貌都息息相关。然而,网络人文精神的缺失已经越来越严重地凸显出来,理应引起我们的警惕。
网络是一片自由的天地,这对长期被禁锢的人们来说,当然具有天然的亲和力。然而,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自由已经被滥用,网络在很大程度上不再是自由表达见解、平等探讨问题的场所,而是恣意展示自恋,任意攻击谩骂,或者借以欺诈犯罪的舞台。自由是一种现代人文精神,有进步意义,然而,网络上这种被滥用的自由已经走到其反面,缺失的恰恰是真正的自由精神。
现代人的另一个标志是个性的觉醒。应该说,在网络世界中,一些有个性的东西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展示与张扬。然而,我们要警惕的是,在网络的汪洋大海中,“自我”与个性也很容易丧失,网络的虚拟性甚至可以导致人格分裂。因此,我们经常可以在网络上看到人云亦云的无病呻吟,或者不分青红皂白的任意评判,更有不少人把网络当成了“私家垃圾场”,陶醉在“莫须有”的颓废或迷茫中,长此以往,人性中阳光、坦荡的成分会被挤压,甚至失去面对现实的勇气和能力,最终导致人格分裂。
在转型期社会,对现代人的道德诉求更应该体现在自尊与自律,信任与信仰,悲悯与虔诚等方面,然而,在网络世界中,这些常常被消解。色情和暴力的泛滥,无限放大人性中的贪婪和暴扈;随心所欲的“流言”或“恶搞”,摧毁了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铺天盖地的“游戏式”教唆,常常无情地消解着诸如“崇高”、“敬畏”等人类精神中最基本的守望。
网络是一个公共领域,它应该是一块自由平等、理性自律的人间圣地,而不应该是肉欲横流、自恋膨胀、人性沦丧的垃圾场;网络更是一种生活,是一种文化,它应该是休闲娱乐与心灵健康乃至汲取新知的并存,而不应该是泯灭个性与颓废流俗的渊薮。网络出现的时间并不长,这个“新生事物”带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并不奇怪,但随着它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样那样的缺陷就会以成百上千的倍数扩大,尤其是其人文精神的缺失,会在有形无形中影响几代人的成长和生活质量。
网络人文精神的回归或开拓,需要外在规范与内在自律的有效结合,一方面要探索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需要文化上的精神重构。面对网络,我们要做的事情实在很多,很多。
张光芒